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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vestor Relation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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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

Diversification Policy and Implementation

本公司「董事選任程序」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

  1. 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  2. 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
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
  1. 營運判斷能力。
  2.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  3. 經營管理能力。
  4. 危機處理能力。
  5. 產業知識。
  6. 國際市場觀。
  7. 領導能力。
  8. 決策能力。

本公司目前設置7位董事,包含4位獨立董事(57%),本公司董事皆為產業界賢達,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營業運判斷能力、知識、技能及素養等,其中1位獨立董事取具中華民國高考會計師證照,1位獨立董事取具中華民國律師證照。董事會成員年齡有2位分佈於31-40歲,1位分佈於41-50歲,3位分佈於51-60歲,1位分佈於61-70歲。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,女性董事目標至少1席,目前董事會成員男性占6席(86%),女性占1席(14%)。